泰康祥云家倍保教育金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 专为儿童量身打造的教育金产品
  • 兼具保障与储蓄功能
  • 每年额外红利分配
  • 保费分期付,交费灵活
  • 电话投保,免费快递保单,足不出户
  • 线上核保,投保简单无需体检

投保说明

保障期间: 保至被保险人21周岁 交费期间: 8年
投保年龄: 1-17岁(含) 缴费方式: 月缴(首期缴纳2个月保费)
  以上概述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参照保险合同,并以保险合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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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条款

投保示例

Product Classification

  • 事主:王先生(已成家)
  • 年龄:30岁
  • 投保产品:泰康祥云家倍保教育金保障计划
  • 缴费方式:月缴348.53元
  • 享有服务:兼具保障与储蓄功能、每年额外红利分配

保障期间,王先生可以获得以下保险利益:

1大学教育金
女儿豆豆在18、19、20、21周岁,每年分别获得1万元大学教育金,累计4万元。
2身故保障
不幸身故,领取身故之日的现金价值、累计所交保费的大者,保证不低于所交保费的身故保险金。
3储蓄分红
实际的红利水平由公司的经营状况确定。

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Insurance Interest

1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九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3)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4)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一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后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 累计所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投保提醒

Insurance Remind

目前新业务受理区域:
长沙、沈阳、大连、郑州、合肥、上海、昆明、西安、南宁、太原、厦门
投保地区
服务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