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宝增值服务相关细则

(一)订购方式

拨打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户服务热线400-820-5555通过人工服务定制百宝箱服务。

(二)收费标准及规则

1、 招商银行信用卡"百宝箱"增值服务使用费按户计收,每款增值服务每位主卡持卡人(无论持有几张主卡)仅限定制一份,若一位主卡持卡人定制多份同款增值服务,所享受的保障也仅为一份该款增值服务的保障。

2、仅限金、普卡主卡持卡人定制“百宝箱”增值服务。

3、"百宝箱"增值服务的收费标准:人民币5元/月,以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告为准。

4、"百宝箱"增值服务使用费按月计收。定制服务当月不扣款,次月1日从持卡人指定的信用卡账户中扣收。

5、若持卡人在有效期满前未办理退订手续,该服务将逐月自动续订,并从持卡人指定的信用卡账户扣收后续的服务费,以此类推。

6、保障期内,若当期未成功扣除相应的"百宝箱"增值服务使用费,次月1日将安排补扣款项。

7、若持卡人在服务有效期届满前退订"百宝箱"增值服务,则已收取的服务使用费不予退还,保障将提供到原定制周期的截止日结束。

8、所扣取的服务费记入持卡人指定的信用卡当期对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三)卡片挂失费免除服务内容:

1、挂失费免除服务仅限于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并在服务有效期内。

2、挂失费免除方式为:当月收取,次月退还至持卡人个人账户。

(四)保障期间

自持卡人成功订购"百宝箱"增值服务的次月1日零时起,至次月最后一日24时止。若持卡人未主动退订该增值服务,则保障将逐月延续,并从持卡人信用卡帐户中扣除相应款项,以此类推。若连续3个月扣款均不成功,则保障自动停止,后续不再安排补扣款项。

(五)其他说明

1、持卡人需使用本人招商银行个人信用卡全额购买本人机票或支付80%及以上的本人旅游团费,才可享受旅行宝增值服务相关权益。

2、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不对持卡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不时调整承保"旅行宝"增值服务保障内容的保险公司,并以网站公告或账单提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

3、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提前公告或通知(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具体可供选择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短信通知、报刊公告或语音电话通知等)客户下述修改事项:本业务细则的修改或者"旅行宝"增值服务内容的修改等。该等修改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客户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修改。如客户不接受该等修改,客户应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本业务,并按照规定办理退订手续。否则视为客户同意该等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对客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4、如持卡人在申请"百宝箱"增值服务保障理赔的过程中有任何欺诈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招行有权依照相关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中止或终止其信用卡账户或者取消其用卡资格;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招行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

航空意外险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情形之一者,保险人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次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情形两项以上者,保险人给付各该项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以往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残疾项目标准给付保险金,但以往伤残保险金(投保前被保险人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或保险人已给付的意外伤害事故伤残保险金均为以往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3、意外医疗费用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到医院进行治疗的,保险人就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但最多不超过约定保险金额的10%。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已部分得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或其它保险单给付的,保险人将根据医疗费用凭证复印件及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或其它保险单的承保公司出具的相关报销或给付金额证明,在该类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对应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的限额内按前述条款规定承担剩余部分的赔付责任。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约定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该类别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 保险责任有效期间为在持卡人(即被保险人)乘坐民航客机期间,自被保险人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保险金申请和索赔事宜

一、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继承人可以携带有关的索赔文件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2.受益人身份证明及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3.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等。

三、被保险人残疾,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2.由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3.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等。

四、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索赔:

1. 出事当次客票(存根);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 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4.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5.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等。

赔付方式

在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将保险金转入受益人指定账户。

名词解释

1."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身故。

2."被保险人"指成功定制了"旅行宝"增值服务的招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3."受益人"指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意外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不受理其他指 定或变更。

旅行不便险保障须知事项

旅行不便险保障责任

一、班机延误保险

1.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搭乘或转乘的航班延误四小时以上(含四小时),按RMB500元的固定金额进行赔偿赔付:

2.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所乘的航班延误,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被保险人乘坐航班所属航空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发,在办理登机手续前已确定航班延误或取消;

• 被保险人误机、漏乘或错乘

二、行李延误/丢失保险

1.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飞机交付航空公司托运的行李发生下列事故,保险人按约定负责赔偿:

• 行李延误:被保险人搭乘的班机抵达目的地(但不包括居住地)六小时后(含六小时),尚未领到托运行李;

• 行李丢失:被保险人搭乘的班机抵达目的地(但不包括居住地)二十四小时后(含二十四小时),尚未领到托运行李。

2. 赔偿标准如下:

对被保险人发生上述列明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RMB500元的固定金额进行赔偿。

保险金申请和索赔事宜

一、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继承人可以携带有关的索赔文件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相应单证:

• 理赔申请书(可在网站下载);

• 被保险人的机票及登机牌复印件;

•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三、根据索赔项目的不同,被保险人索赔时还应提供如下相应的单证和资料:

1.班机延误保险:被保险人乘坐航班所属航空公司出具的注明延误时间的证明。

2.行李延误/丢失保险:

• 行李票复印件;

• 被保险人乘坐航班所属航空公司出具的延误行李领取时间证明或行李丢失证明。

四、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根据险别,在约定的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某被保险人的任一险别每次事故赔偿的金额以该险别保险金额为限,无累计赔偿限额。

赔付方式

一、在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将保险金转入受益人指定账户。

二、责任范围内的费用如涉及外币,均以该费用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外汇基准价折算人民币赔付。

名词解释

• 航班:是指飞机按规定的航线、日期、时刻的定期飞行。

• 延误:指航空公司未能按其对外公布的班期时刻表上列明的到达时间将旅客运达目的地。

• 延误时间:指航班延误、取消、或因超额订位致使旅客被拒绝乘坐后,由航空公司安排的最快改搭班机到达目的地时间和原定到达时间之间时间差。

• 误机: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机。

• 漏乘:指旅客在航班始发站办理乘机手续后或在经停站过站时未搭乘上指定的航班。

• 错乘:指旅客乘坐了不是客票上列明的航班。

• 托运行李:指旅客交由航空公司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填开行李票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