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积分活动有效期内,客户使用我行新型移动支付产品在指定商户的单笔消费可根据单笔交易金额奖励一定积分。新型移动支付产品包括:招商银行一网通支付、招商银行借记卡Pay支付、招商银行APP扫码支付。
移动支付积分活动自2018年4月10日起开展,活动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9日,届时是否延期以招商银行APP发布的具体活动公告为准。
(一)积分活动参与资格:针对招商银行一网通支付客户,招商银行借记卡Pay支付客户,招商银行APP扫码支付客户。以上客户根据本规则绑定指定卡种、在指定商户的相关消费交易。
(二)客户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一网通支付账户、所绑定本行或他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客户自行注销一网通支付账户或注销所绑定借记卡或信用卡,对招商银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招商银行借记卡领用合约》的,违反《招商银行借记卡章程》或本积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招商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活动资格,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积分消费累积规则:
单笔每20元人民币积1分(积分值取整数)。例如:客户单笔可计积分交易为115元,获得5个积分。客户单笔可计积分交易为15元,获得0积分。
每个客户在每个自然年获得的移动支付积分奖励设置封顶值10万积分。
(二)积分的查询路径:
客户获得的积分归属于招商银行APP用户下的权益账户。客户可以通过招商银行APP积分明细处(APP首页下方“我的”栏目——第二行——“招豆”),查询积分获取和消耗情况,查看本月即将过期的积分值。
(三)积分入账时间:
移动支付消费累计的积分在消费入账后的T+1工作日入账到招商银行APP用户权益账户。如客户发生消费退款,将扣除该笔消费的积分。
(四)获取积分交易范畴:
1、针对以下几类移动支付交易奖励积分:
可记积分支付类型 | 具体定义 |
招商银行APP扫码支付 | 招商银行APP用户绑定招商银行借记卡或其他银行借记卡或其他银行信用卡,并且使用招商银行APP发起的主扫、被扫等扫码支付消费。 |
招商银行借记卡Pay支付 | 招商银行借记卡用户,绑定ApplePay、HuaweiPay、SamsungPay、MiPay等Pay类产品,使用Pay进行的消费。 |
招商银行一网通支付 | 招商银行一网通用户(包含二三类账户),绑定招商银行借记卡、他行借记卡、他行信用卡,使用一网通支付绑定卡进行的消费。 |
2、本活动只针对招商银行上述三种移动支付产品,银行卡刷卡支付、传统电子支付产品如网关、快捷支付、直付通、代扣交易等不累计本活动积分。本活动只针对消费类交易,客户在任何渠道使用移动支付产品进行取款、转账、信用卡或贷款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非消费类交易不会获得本规则规定的积分。
3、在本活动中,客户在招商银行一网通支付、招商银行借记卡Pay支付和招商银行APP扫码支付中绑定招商银行信用卡发生的消费不累计本活动积分。客户使用招商银行信用卡已参与招商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信用卡积分活动详见信用卡相关的具体规定。
4、根据市场风险情况,部分商户类别代码或特殊商户不计积分(详见本规则第五部分)。已入账积分被发现涉及风险商户或风险交易的,积分将被扣回,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积分有效期:
1、本活动客户奖励积分从该笔积分到账日起,有效期2年。如于2018年3月1日获得的积分,将于2020年3月31日过期。
2、消耗积分时将优先消耗即将到期的积分。
(一)参与积分累积的商户类别包括餐饮、交通出行、娱乐、购物等。其中,不参与积分累积的商户类别代码(MCC)详见下文。
不参与积分累积的商户类别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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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类别分类 | 商户类别代码(MCC) |
批发商户类 | 5021、 5039、 5044、 5045、 5046、 5047、 5051、 5065、 5072、 5074、 5111、 5122、 5131、 5137、 5139、 5172、 5192、 5193、 5198、 5998、 5013、 5398、 4458 |
房地产汽车类 | 1520、7013、5271、5511、5521、5551、5561、5571、5592、5598、5599、5933 |
其他类 | 7299、8399、6012、0763、9498、7399、4816、7372 |
(二)其他指定不累积积分的商户,详见《不累积招商银行借记卡移动支付积分的商户列表》。该列表根据需要定期更新。
积分可以在招商银行APP内参与积分商城兑换、积分抽奖。商品的兑换分为“纯积分兑换”和“积分+钱兑换”两种模式,不同的商品兑换消耗的积分不同。通过积分兑换的商品不支持退换货。
《招商银行移动支付积分活动规则》将按照业务发展不定期修订,并在招商银行APP公布。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银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