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人寿“都会臻鑫”年金保险产品

产品特色

    特别年金,特别关爱
  • 生存至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将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20%给付特别年金。
  • 长期年金,持续给付
  • 自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每年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生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 59 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年金给付不间断,持续减轻日常开支负担。
  • 退休规划,老有所依
  • 自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每年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60%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保险期间届满。夯实退休储备,有效化解养老金不足风险。
  • 保证领取,加倍安稳
  • 自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养老年金 20 年保证领取,确定给付 12 倍基本保险金额,不需担心过早离开带来家庭财务缺口。

投保说明

  • 投保年龄:出生满30日 - 50周岁
  • 缴费方式:年缴、月缴
  • 交费期间:10年
  • 保障期间:至9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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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利益
  • 投保提醒
  • 保险条款

投保示例

Product Classification

  • 32岁张先生已婚,工作小有成就,日常生活充实而忙碌。儿子灿灿的到来,为家庭生活点亮了色彩,张先生为灿灿(0岁)的未来考虑,选择购买《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都会臻鑫年金保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10年交费,每月交费7,205元,累计总保费864,600元,张先生及灿灿可享有的生存利益如下:
保单年度末 交费 累计已交保费 年金 累计年金 现金价值 生存总利益
1 86,460.00 86,460.00 - 32,793.53 32,793.53
2 86,460.00 172,920.00 - 76,353.95 76,353.95
3 86,460.00 259,380.00 - 128,758.39 128,758.39
4 86,460.00 345,840.00 - 187,861.85 187,861.85
5 86,460.00 432,300.00 86,460.00 86,460.00 169,150.55 255,610.55
6 86,460.00 518,760.00 20,000.00 106,460.00 212,694.40 319,154.40
7 86,460.00 605,220.00 20,000.00 126,460.00 259,344.06 385,804.06
8 86,460.00 691,680.00 20,000.00 146,460.00 309,287.86 455,747.86
9 86,460.00 778,140.00 20,000.00 166,460.00 362,725.33 529,185.33
10 86,460.00 864,600.00 20,000.00 186,460.00 419,867.90 606,327.90
20 864,600.00 20,000.00 386,460.00 448,349.39 834,809.39
30 864,600.00 20,000.00 586,460.00 496,306.34 1,082,766.34
40 864,600.00 20,000.00 786,460.00 576,645.62 1,363,105.62
50 864,600.00 20,000.00 986,460.00 711,167.70 1,697,627.70
60 864,600.00 60,000.00 1,226,460.00 896,229.13 2,122,689.13
65 864,600.00 60,000.00 1,526,460.00 823,989.87 2,350,449.87
70 864,600.00 60,000.00 1,826,460.00 732,521.86 2,558,981.86
75 864,600.00 60,000.00 2,126,460.00 613,798.16 2,740,258.16
80 864,600.00 60,000.00 2,426,460.00 459,435.82 2,885,895.82
90 864,600.00 60,000.00 3,026,460.00 - 3,026,460.00

保险利益

Insurance Interest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特别年金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方将按主合同项下累计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

2生存年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我们将自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后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

3养老年金

若被保险人自年满60周岁(含)起,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生存的,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保险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起的二十个保险单年度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身故,我们将向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与应领未领的保证领取养老年金的较大值,本合同终止。前述应领未领的保证领取养老年金金额为:我们在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扣除我们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不计利息)。

4身故保险金

1)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开始前身故的,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生成的(包含已领取,以及应领取但未领取)特别年金、生存年金之和后的余额;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 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的,我们将承担给付保证领取养老年金的责任,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结束后身故的,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保险责任请参阅保险合同之保险条款,并以保险合同之约定为准。


本产品条款名称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都会臻鑫年金保险》。产品备案编号:中美联泰大都会[2021]年金保险025号,报备文件编号: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2021]113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代理销售,由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负责承保。

投保提醒

Insurance Re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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