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证件将到期,系统会提示“证件有效期不能小于当前日期”
,客户可自行填写个有效期,待到柜台办理时再由柜台更改。
9.录入单位“其他信息”
(1)单位其他信息包括:银企余额对账方式、对账单寄送地址、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信息。
(2)若“余额对账方式”选择了“纸质对账”方式的,可以直接点击“提交”,完成开户申请。

(3)若“余额对账方式”选择了“电子对账”方式的,客户应填写产品服务申请(系统未限制,客户可以填写纸质申请书),开通“网上企业银行功能”后,再提交业务申请。(开通结算产品服务操作见下述第(二)点)
10.录入机构信用代码证申请信息
(1)可按分行配置是否开通机构信用代码证申请表填写的功能,若不开通,则均不展示此申请表;若开通了,则根据开户申请的类型来确定是否展示申请表。规则如下:
若该开户申请并非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则提交时提示是否开通结算产品。若该开户申请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则提交时提示选择“是否有机构信用代码证”。客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若选择了“有-无需申请”或“无-暂不申请”,提示是否开通结算产品;若选择了“无-立即申请”的,则展开机构信用代码证申请表供录入。

(2)机构信用代码证申请表上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登记注册号类型、登记注册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等开户申请上已录入的字段,均将自动带入,不允许修改的字段不再展示。
(3)填写完成信息填写点击“提交”后,系统弹出对话框,询问客户是否开通结算产品服务,若客户选择“确定”,则前往产品服务申请页面,若客户选择“取消”,则进入开户申请打印页面。

11.预审模式录入信息
预审模式客户只需要填写非预审模式开户信息中的部分信息,证件上没有的信息需要客户自助填写,证件上已有的信息由运营中心人员预审时录入。
12.打印开户申请书
(1)部分地区人民银行允许使用白纸打印使用A4白纸打印“开户申请书”的,点击“功能1”双面打印开户申请书,若打印单据不符合银行业务要求的,开户银行可以拒绝受理。
(2)部分地区人民银行不允许商业银行使用A4白纸打印“开户申请书”,必须填写或打印一式三联印刷版本(压感纸张)的“开户申请书”,因此,客户须根据开户地人行要求,确认能否自行打印。若属于人行限制地区的,须到我行任一网点领取申请书,点击“功能2”打印开户申请,加盖单位印章后,再前往开户网点办理手续。
(3)预审模式提交成功界面,不显示打印开户申请书按钮,预需要审通过后,在历史信息查询界面打印开户申请书。
(4)若填写了机构信用代码证申请,还可打印机构信用代码证申请表,均支持使用A4纸双面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