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活动内容

在香港苏宁刷招商银行个人信用卡单笔消费满额并成功领取返现券后即享现金返还,活动期间每户最高返1800元人民币。

活动细则

1本活动适用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发行的有效个人信用卡在香港苏宁门店的刷卡交易,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账户支付的交易不参与活动。

2活动期间,持卡人需要在掌上生活App领取返现资格券以获取返现资格,并且在香港苏宁有单笔消费满等值人民币3,500元或6,000元,方可获得返现。活动期间返现资格券仅需领取一次,返现券领取与消费时间不分先后,返现将在持卡人领取返现券且在香港苏宁有达标消费后的次月月底前入账。

3活动以户为单位,持卡人归户下的多张招商银行信用卡及附属卡刷卡消费记录均归属于该主卡人账户,交易统计以实际账单出账时间、金额为准,若交易商户于2018年3月5日前未向卡中心请款结算,恕不计入统计。

42018年3月31日前未领取的客户视作自动放弃奖励,不予以现金返还。持卡人如对活动资格有异议,可在2018年3月31日前致电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进行说明,逾期恕不受理。

5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对招商银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持卡人即丧失参加本次活动及获取回馈金的资格,卡中心保留不另行通知而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回馈金或采用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6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卡中心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定的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时间、参与方式及统计方式等)。该等取消、增删或修订经相关途径(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信用卡网站、语音电话、账单、短信、报刊、各分支行网点等)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