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Insurance Interest
- 1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确诊患有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将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和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 2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第180日) 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经专科医生确诊需要住院治疗的,将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3疾病入住重症监护室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确诊患有疾病住院且需入住重症监护室治疗,将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入住重症监护室住院津贴保险金。
- 4意外伤害入住重症监护室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第180日) 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经专科医生确诊需要入住重症监护室治疗的,将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伤害入住重症监护室住院津贴保险金。
- 5手术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经专科医生确诊需住院进行手术治疗的,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经专科医生确诊需住院进行手术治疗的,将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手术住院津贴保险金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保险责任请参阅保险合同之保险条款,并以保险合同之约定为准。